统计公报
2022年陕西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日期:2023-06-1 来源:教育信息化处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加快建设教育强省为目标,继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新进展。

一、综合

全省[1]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4961所,比上年减少335所,下降2.19%;各级各类教育在校生8608736人,比上年增加131637人,增长1.55%;专任教师553276人,比上年增加9997人, 增长1.84%。

二、学前教育

全省共有幼儿园8028所,比上年减少198所,下降2.41%。其中,普惠性幼儿园[2]7493所,比上年减少92所,下降1.21%,占全省幼儿园的比例93.34%,比上年提高1.13个百分点。学前教育入园[3]幼儿384003人;在园幼儿[4]1325550人,比上年减少47913人,下降3.49%。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1238403人,比上年减少34115人,下降2.68%,占全省在园幼儿的比例93.43%,比上年提高0.78个百分点。

幼儿园教职工183944人,比上年增加3555人,增长1.97%;专任教师101595人,比上年增加559人,增长0.55%。

三、义务教育

全省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6073所,招生939955人,在校生4259477人,专任教师294118人。

1.小学

全省共有小学4407所,比上年减少152所,下降3.33%。招生482716人,比上年减少5873人,下降1.20%;在校生2988032人,比上年增加23996人,增长0.81%;毕业生457702人,比上年增加43951人,增长10.62%。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5]99.97%。

小学教职工[6](不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182692人,比上年增加2868人,增长1.59%;专任教师187963人,比上年增加2924人,增长1.58%。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7]99.99%。

小学总班数77529个,比上年增加1050个。其中,56~65人的大班396个,比上年减少369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51%,比上年下降0.49个百分点;无66人以上的超大班。

2.初中

全省共有初级中学1666所,比上年增加20所,增长1.22%。招生457239人,比上年增加44208人,增长10.70%;在校生1271445人,比上年增加66743人,增长5.54%;毕业生388756人,比上年增加14940人,增长4.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8]103.83%。

初中教职工122845人,比上年增加3212人,增长2.68%;专任教师106155人,比上年增加1873人,增长1.80%。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8%,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

初中总班数28114个,比上年增加1387个。其中,56~65人的大班69个,比上年减少63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25%,比上年下降0.24个百分点;无66人以上的超大班。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9]415104人。其中,在小学就读303798人,在初中就读111306人。

四、特殊教育及专门学校

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79所,比上年增加2所,增长2.60%。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7391人,比上年增加396人,增长5.66%;共有专任教师1791人,比上年增加58人,增长3.35%。

招收各种形式[10]的特殊教育学生2807人,比上年减少60人,下降2.09%;在校生18810人,比上年减少547人,下降2.83%;毕业生3875人,比上年增加632人,增长19.49%。

全省共有专门学校1所,在校生9人,专任教师32人。

五、高中阶段教育

全省高中阶段教育[11]共有学校669所,比上年减少7所,下降1.04%;招生346430人,比上年增加15880人,增长4.80%;在校生978431人,比上年增加31015人,增长3.27%。

1.普通高中

全省共有普通高中444所,比上年减少9所,下降1.99%;招生238624人,比上年增加12446人,增长5.50%;在校生677049人,比上年增加26628人,增长4.09%;毕业生210877人,比上年减少19484人,下降8.46%。

普通高中教职工86422人,比上年减少1428人,下降1.63%; 专任教师57339人,比上年增加405人,增长0.7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23%,比上年提高0.28个百分点。

2.中等职业教育
全省共有中等职业教育[12]学校225所,比上年增加2所,增长0.90%。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27所,与上年持平;职业高中196所,比上年增加3所,增长1.55%;成人中等专业学校2所,比上年减少1所,下降33.33%。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107806人,比上年增加3434人,增长3.29%。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21740人,比上年减少4398人,下降16.83%;职业高中学校招生85986人,比上年增加7780人,增长9.95%;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80人,比上年增加52人,增长185.71%。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301382人,比上年增加4387人,增长1.48%。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74487人,比上年减少3093人,下降3.99%;职业高中学校在校生226685人,比上年增加7480人,增长3.41%;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210人,与上年持平。

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90232人,比上年增加18910人,增长26.51%。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21259人,比上年增加4516人,增长26.97%;职业高中毕业生68911人,比上年增加14466人,增长26.57%;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62人,比上年减少72人,下降53.73%。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职工22362人,比上年增加1401人,增长6.68%。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2862人,比上年增加63人,增长2.25%;职业高中教职工19401人,比上年增加1370人,增长7.60%;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99人,比上年减少32人,下降24.43%。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专任教师17218人,比上年增加1100人,增长6.82%。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1913人,比上年增加80人,增长4.36%;职业高中专任教师15232人,比上年增加1027人,增长7.23%;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73人,比上年减少7人,下降8.75%。

六、高等教育

全省共有各类高等教育学校111所,与上年持平。其中,普通本科学校55所(含独立学院10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2所,高职(专科)学校40所,成人高等学校14所。另,有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机构22所。全省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13]2037878人,比上年增加57407人,增长2.90%。

全省研究生招生[14]66556人,比上年增加3786人,增长6.03%;其中,招收博士生7045人,比上年增加714人,招收硕士生59511人,比上年增加3072人。在学研究生201571人,比上年增加16150人,增长8.71%;其中,在学博士生29590人,比上年增加2639人,在学硕士生171981人,比上年增加13511人。毕业研究生44888人,比上年增加4129人;其中,毕业博士生3335人,毕业硕士生41553人。

普通本科招生213377人,比上年增加13533人,增长6.77%,另有专科起点本科招生31964人;在校生764831人,比上年增加25231人,增长3.41%;毕业生184287人,比上年增加12430人,增长7.23%。

职业本科招生4325人,比上年增加1388人,增长47.26%,另有专科起点本科招生532人;在校生13371人,比上年增加3935人,增长41.70%。

高职(专科)招生162783人(含五年制高职转入专科招生16565人),同口径比上年减少7731人,下降4.53%;在校生526154人,比上年减少8150人,下降1.53%;毕业生168953人,比上年增加48937人,增长40.78%。

成人本专科招生116863人,比上年增加18135人,增长18.37%;在校生237203人,比上年增加13737人,增长6.15%;毕业生95023人,比上年增加8451人,增长9.76%。

网络本专科招生113957人,比上年增加9579人,增长9.18%;在校生294748人,比上年增加6504人,增长2.26%;毕业生101952人,比上年减少24570人,下降19.42%。

高等教育教职工116984人,其中,普通本科学校89788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1822人;高职(专科)学校23496人;成人高等学校1878人。

高等教育专任教师81183人,其中,普通本科学校60568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1451人;高职(专科)学校17409人;成人高等学校1071人;另有科研机构研究生指导教师684人。

七、民办教育

全省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4094所,占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总数的27.36%,比上年减少289所,下降6.59%。在校生1429837人,比上年减少183157人,下降11.36%。其中:

民办幼儿园3649所,比上年减少202所,下降5.25%。在园幼儿618997人,比上年减少54884人,下降8.14%。

民办特殊教育学校8所,比上年减少1所,下降1.11%。在校生515人,比上年减少157人,下降23.36%。

民办普通小学173所,比上年减少55所,下降24.12%。在校生178692人,比上年减少94816人,下降34.67%。

民办普通初中74所,比上年减少26所,下降26.00%。在校生101306人,比上年减少69353人,下降40.64%。

民办普通高中79所,比上年减少8所,下降9.20%。在校生80366人,比上年增加6284人,增长8.48%。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78所,比上年增加3所,增长4.00%。在校生87874人,比上年增加6962人,增长8.60%。

民办高等学校33所(含独立学院10所),与上年持平。普通本专科在校生361315人,比上年增加22686人,增长6.70%。在学研究生772人,比上年增加121人,增长18.59%。

注释:

[1] 报告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3] 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附设幼儿班幼儿。2019年,根据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对学前教育入园幼儿指标进行修订,入园(班)人数是指首次进入学前教育的幼儿人数。

[4] 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附设幼儿班幼儿。

[5] 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是指小学教育在校学龄人口数占小学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总数的百分比,是按各地不同入学年龄和学制分别计算的。

[6] 因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初中阶段教育,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高中阶段教育,而专任教师是按照教育层次进行归类,存在小学教职工数据小于专任教师数据的情况。

[7]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各级教育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8] 毛入学率,是指某一级教育不分年龄的在校学生总数占该级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由于包含非正规年龄组(低龄或超龄)学生,毛入学率可能会超过100%。

[9]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0] 含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学生。

[11] 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12] 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不包含技工学校。

[13] 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等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人数。

[14]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有关要求,2017年研究生招生、在校生指标内涵发生变化,增加了非全日制研究生数据。

实习编辑:张年鲲 责任编辑:李祺祺 审核:刁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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