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助学金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高等学校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全程全部资助制度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高等学校家庭经济特困学生

全程全部资助制度的通知

陕教贷〔2012〕9号

各高等学校:

近年来,随着高等学校招生规模的扩大,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特困学生人数也不断增加。目前,我省高校在校家庭经济特困学生约84000人,如何让家庭经济特困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是各级政府和高校着力解决的问题。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家庭经济特困学生的资助工作,建立特困学生全程全部资助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全程全部资助工作的认识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特别是特困学生的资助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对维护社会公正,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高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对特困生的全程全部资助当做完善和深化资助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二、认真做好家庭经济特困学生排查摸底工作

今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各高校要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陕教资〔2007〕60号)规定,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一步完善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的基础上,认真、细致、全面地对本校家庭经济特困学生进行彻底摸底调查,全面准确掌握特困学生基本情况,不遗漏一个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对学校了解掌握的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建立家庭经济特困学生档案专柜,实行专人管理。各高校应在2012年10月底前,将本校特困学生电子档案报送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建立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全程全部资助制度

各高校要制定特困学生资助管理制度,按照“坚持认定标准,全程全部资助”的原则,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1.设立特困学生资助专项经费。各高校从提取的6%的资助资金中,按照本校特困学生人数提取一定数量的经费,专门用作对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在校期间全程全部资助的经费。各高校必须将6%资助资金尤其是特困学生资助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此项资助资金足额到位。

2.做好特困学生奖助学金的评选发放工作。各高校评选国家奖助学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倾斜,激励他们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进一步加强勤工助学工作。各高校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时,要优先考虑特困学生,让他们通过勤工俭学,获取一定的报酬,弥补学习、生活上的开支。

4.对特困学生畅开“绿色通道”。各高校在新生入学开通“绿色通道”时,对未办理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特困学生,优先办理入学手续。坚决杜绝因交不起学杂费而拒学生于校门之外的现象。

5.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各高校要主动与社会各界联系,鼓励社会有识之士建立各种用于家庭经济特困学生的基金,提倡社会和学校积极配合,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献爱心形式,广泛开展扶贫帮困活动。

6.做好家庭经济特困学生的资助育人工作。高校各级党团组织、学生组织在家庭经济特困学生资助工作中,要坚持资助与育人紧密结合,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励志教育,加强对他们的心理咨询和指导,帮助他们树立克服困难的信心,解除自卑感,形成良好的个人心理素质。

各高校在家庭经济特困学生资助工作中,要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勤于总结,在工作中有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送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特此通知。

联系人:姬建鹏 联系电话:029-8866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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